你的瀏覽器並未啟動 Javascript,請啟動瀏覽器的 JavaScript 或是升級成可執行 JavaScript 的瀏覽器,以便正常使用網頁功能。
有關社會團體類別被歸列於宗教團體者,係屬政治獻金法 第7條第1項第4款不得捐贈之範圍。
經濟部、內政部令:修正「商業團體分業標準」增訂「生態專業技術服務商業」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
公告辦理往生互助業務及因該業務涉訟之全國性社會團體名單1份(共計39家),請民眾多加注意
轉知衛福部來函,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 中心全面解除第三級警戒止,全國各級人民團體應停止召 開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辦理改選事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