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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
發布日期:115/01/30

貴會(金門縣土地權益促進會)因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法令規定,爰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第1項規定,核予解散處分,並註銷本府核發之立案證書及圖記,請查照。

貴會(金門縣土地權益促進會)因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法令規定,爰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第1項規定,核予解散處分,並註銷本府核發之立案證書及圖記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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