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最新公告

發布日期:111/03/31

內政部函示人民團體、合作社於防疫期間召開視訊會議規範

防疫期間雖未修正章程,人民團體及合作社得召開視訊會議,惟不可投票改選、補選、罷免等

檔案下載

返回上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