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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
發布日期:111/11/03

修正「商業團體分業標準」增訂「綜合運動休閒場館商 業」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,業經經濟部會銜本部於中華民 國111年10月13日以經商字第11102427070號、台內團字第 11100491530號令修正發布

依據商業團體法第4條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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