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115/10/19
壹、計畫目的
為提升身心障礙族群運動參與機會,本部以「多元、平權、共融」為核心理念,推動「校園×社區」雙主軸發展模式,將既有服務觸角從校園拓展至社區,希冀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、特教資源中心、輔具資源中心、里民或社區活動中心、符合在地發展特色運動場(館)域或符合地方發展需求據點等,設置便利可及性高之適應運動常設性場域,並逐年建立完善適應運動之運作模式與服務網絡,特辦理旨揭計畫。
貳、計畫期程及申請期限
一、計畫期程: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。
二、申請期限: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。
參、申請單位
(一)地方政府體系:各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之業務主管局(處),包含教育局(處)、體育/運動局(處、發展局、中心)、社會局(處)、衛生局、民政局或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。
(二)教育部所屬學校體系:教育部主管國、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特殊教育學校)。
肆、服務主軸:結合在地需求及資源,設置便利可近之常設性適應運動空間,提供身心障礙者及其陪伴者多元適切之運動參與機會,培養規律運動習慣。
肆、聯絡窗口
各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
(一)教育局(處)所屬學校:適應運動司終身運動科 林小姐 電話:02-87711028
(二)教育局(處)所屬特教資源中心:適應運動司終身運動科 許先生 電話:02-87711971
(三)教育局(處)所屬運動場(館)域、體育/運動局(處、發展局、中心)、社會局(處)、衛生局、民政局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: 適應運動司共融參與科 陳小姐 電話:02-87711947
【轉知】運動部公文-「116年度建置適應運動據點計畫」,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受理申請(公文).PDF
運動部「116年度建置適應運動據點計畫」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