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98/08/18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8年08月17日
發文字號:府勞社行字第0980138601號
主旨:註銷社團法人苗栗縣照顧服務員協會立案資格。
依據:人民團體法第59條第5款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:
註銷立案之人民團體資料:
名稱:社團法人苗栗縣照顧服務員協會
會址:苗栗縣苗栗市維祥里光華街仁愛巷2號
理事長:曾春梅
註銷原因:會員大會決議解散
經公告註銷之人民團體,其立案證書及圖記自公告日起失效。
上開人民團體自公告之日起不得以該協會名義對外發文,該協會所負之債權、債務悉依人民團體法及民法有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