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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
發布日期:99/07/19

桃園縣政府公告註銷桃園縣小太陽希望工程協會立案資格

桃園縣政府公告註銷桃園縣小太陽希望工程協會立案資格
公告縣市  桃園縣政府
公告依據  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9條第1項第5款
發文日期  中華民國99年7月14日
發文字號  府社發字第09902688801
註銷團體  桃園縣小太陽希望工程協會
會址  桃園縣桃園市安東街19號5樓之1
負責人  理事長李悅綾
註銷原因  會員大會決議解散
 
經公告註銷之人民團體,其立案證書及圖記自公告日起失效並不得以該協會名義對外發文,該協會所負之債權、債務悉依人民團體法及民法有關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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