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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
發布日期:100/06/20

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公告註銷人民團體

公告縣市
臺中市政府社會局

公告依據
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9條第1項第5款

發文日期
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

發文字號
中市社團字第10000444961號

團體名稱
台中市大毘盧遮那禪林協會

會址
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-150號1-3樓

負責人
理事長吳文正

註銷原因
會員大會決議解散
1、經公告註銷之人民團體,其立案證書及圖記自公告日起失效。
2、上開人民團體自公告之日起不得以該協會名義對外發文,該協會所負之債權、債務悉依人民團體法及民法有關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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