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的瀏覽器並未啟動 Javascript,請啟動瀏覽器的 JavaScript 或是升級成可執行 JavaScript 的瀏覽器,以便正常使用網頁功能。
發布日期:99/03/02
申請內政部案件請檢附下列文件,請公所轉陳本府
1.申請表一表二:需蓋關防及理事長章
2.計畫書:請參閱範例修正,書目需詳列細目,計畫金額與書目必須相符
3.立案證書影本:需蓋與正本相符
4.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:請注意當選任期有無過期,需在當年年度內,如適逢改選,請改選完成後再送,需蓋與正本相符
5.章程影本:需蓋與正本相符
6.餘額證明:請至銀行開立或影印存摺3個月內之補摺紀錄,正反面需蓋與正本相符,餘額需超過自籌款額度
社區圖書申請內政部計畫範例